長虹名苑:車位靠近居民樓
疑被“高空拋物”砸壞車 說到高空拋物現象呢,它啊一直是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在我國的“陋習排行榜上”,它是與亂扔垃圾齊名的一種不文明現象。拋的人,缺德,受害人,倒霉。住在牛塘長虹名苑4棟的芮小芳,最近就因為“高空拋物”吃了苦頭。 長虹名苑4棟居民
芮小芳:夜里大概八點零五分的時候開車,發(fā)現車的擋風玻璃上面的頂上,頂上被別人砸扁了,擋風玻璃破了…然后我們也報警了,派出所警察來的 男:仔細點一望么,芮阿姨家車子的確“傷的不輕”的,根據大家猜測呢,很有可能就是居民樓上掉下來個東西砸壞個。她說叫,8月5號,她家發(fā)現車子被砸壞后也在現場查看的,現場呢已經被打掃干凈個咧,也沒看出是嗲東西砸的。 女:我看她家車子停車的地方也有問題的,她車子不是直接靠著小區(qū)的高層5棟停放的嘛,一個不當心,樓上漏點東西下來么,車子肯定要倒霉的啊。 男:芮阿姨說叫,噶位置不是他家要放的,是物業(yè)安排的車位,她啊,還出1440元/年的租金的。 長虹名苑4棟居民
芮小芳:這里是一直有車位,包括那里也是,就是這棟樓的下面安排有車位的…我認為業(yè)主交了車位費,車子應該受到安全保障,我也要維權的,車子停在這里弄壞了總歸也要討一個說法的,如果車子弄壞就弄壞了,那么我要這個物業(yè)干什么的 這里的房子呢有10層樓高,緊靠著房子就是車位,很多居民在外墻上裝著晾衣桿,上面都有衣架;還有一些呢,在陽臺上擺著花盆噶佬,只要風稍微大點,就容易摔下來的哇,也不曉著物業(yè)囊外在噶佬的地方劃車位?據說啊,車子被砸壞的事情,還不是第一次咧。 長虹名苑4棟居民
芮小芳:他們說原先有一部好車子,還是新的,也砸掉了,大概賠掉八千多塊 長虹名苑居民:經常出問題的 他家車子被砸有兩方面原因 一是車位不合理
隨時可能有東西掉下來 一是居民素質問題 扔東西下來 既然芮阿姨認為物業(yè)有責任的,個么就來聽聽小區(qū)物業(yè)囊佬說的。
物業(yè)表態(tài)無責任 不然起訴整棟樓 現場:常州天時利物業(yè)有限公司經理
袁愛平:我們全力配合她維權,根據以往的法律法規(guī)的維權的途徑,就是讓她找一個律師,然后我提供這個五號樓乙單元所有業(yè)主的信息給律師 長虹名苑4棟居民
芮小芳:那么你收了我的錢(租金)你就一點都沒責任了,喊我去請律師 常州天時利物業(yè)有限公司經理 袁愛平:
對啊,這個根據正規(guī)的法律途徑就是這樣的…乙單元一共是30戶,一層三戶,十層,它是從201開始到1101,一共三十戶,你加上物業(yè)公司一共31戶,你可以起訴,你也可以起訴我物業(yè)公司,如果我有過錯,我也會賠償相應的責任 至于,囊為緊靠著高層設立車位,袁經理說叫,噶是當初小區(qū)設計的辰光就劃定的,他家也在慢慢點整改的。 常州天時利物業(yè)有限公司經理
袁愛平:原來就有的,這個我們逐步逐步地取消,現在就是在地面上的車位我們已經取消了很多了,…就是逐步逐步地都放到地下去 個么,物業(yè)到底有沒有責任呢?芮阿姨假如走司法途徑,要囊佬弄呢?幫幫團的記者也幫她向律師問清爽佬咧。 江蘇銘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邵益剛:現在的司法實踐作為受損害的一方,可以將所有的整個可能導致損失的業(yè)主都起訴到司法部門,…現在的物業(yè)管理,…對這個財產損害是不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有明確的約定,否則難以要物業(yè)公司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然咧,邵律師也說個,假如芮阿姨真佬覺得物業(yè)有責任的,的確也可以起訴他家的,讓法院來綜合考量處理噶個事情。 事情呢,到噶里暫時告一段落。要波波說啊,不管芮阿姨的車子損壞是因為意外,還是有人故意拋物造成的,對于“高空拋物”還是要通過法律手段來嚴懲,只有讓懲戒與道德約束并舉,才能管住隨便拋物的惡習。另外呢,既然居民樓外墻有晾衣架,陽臺上還有花盆等雜物,這些靠居民樓太近的車位呢就應該盡早撤銷,杜絕后患。不幸中的萬幸是,幾次都是砸到個車,萬一砸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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