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通 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2月8日,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分局對張某力(男,48歲)、彭某琴(女,45歲)、張某峰(男,22歲,3人均為本市人,長期居住在湖北省武漢市,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經(jīng)查,1月20日,張某力等3人從湖北武漢自駕返回常州后,故意隱瞞真實行程,編造虛假回常日期,多次主動與他人密切接觸、出入公共場所。2月2日,張某力等3人被送至市定點醫(yī)院隔離治療,2月6日,均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F(xiàn)已導致8人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44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造成嚴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當前正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廣大市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通告》要求,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違反《常州市公安局關于依法嚴肅處理嚴厲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公安機關將依法打擊處理。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分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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